從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了解到,今年國管公積金月繳存上限、下限已經確定。今年1月1日起,國管公積金月繳存上限調整為4654元,比目前提高了484元。
根據(jù)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通知,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國管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12%。例如,某職工的工資每月5000元,那么自己每月繳存公積金600元,單位繳存也是600元,合計1個月繳存1200元。
同時,明年國管公積金的月繳存額上限為4654元,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327元。
繳存下限方面,國管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(shù)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1720元,即至少須繳存公積金412.8元;下崗、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(shù)不得低于2015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費1204元,即至少須繳存公積金288.96元。
據(jù)悉,去年國管公積金月繳存上限為4170元 ,下限為374.4元,下崗、內退等特殊情況職工下限為262.08元。